註釋
(1) 兵,指兵器,引伸為用兵打仗。器,指物、事。
(2) 物,指人或人們。或,即往往、總是。
(3) 不處,即不用。
(4) 恬淡,指淡然、安靜。
(5) 美,即頌揚、誇耀。
(6) 尚左,即以左為重、為尊。古人認為左陽而右陰,陽生而陰殺,所以君子日常居處以左為大。所謂「尚左」、「尚右」、「貴左」、「貴右」、「居左」、「居右」,皆為古代禮儀。
(7) 居,即平居、平時。
(8) 老子認為用兵主殺,故為凶事,因而「尚右」。
(9) 泣,指哭泣,或「蒞」字的誤寫。
白話語譯
用兵打仗是不吉祥的事情,人們總是厭惡它,所以有道的人不會使用它。用兵打仗是不吉祥的事情,不是君子所使用的手段,真的是萬不得已才會使用。即使用兵打仗,也要淡然處理,打勝了仗也不要頌揚、誇耀。若是頌揚、誇耀,即是嗜好殺人。凡嗜好殺人者,則不能夠受到天下人的尊重。
吉慶的事情以左邊為重,凶喪的事情以右邊為重。君子平時以左邊為重,而用兵的時候則以右邊為重。偏將軍的位置居於左邊,上將軍的位置居於右邊。這說明以喪禮儀式來處理用兵打仗之事。在戰爭中被殺的人眾多,要以悲傷來哀悼。即使打勝仗,也要像舉辦喪禮一樣處理。
此章也是老子對用兵的看法。老子不是反對戰爭,叫統治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打仗,老子在多章中指出戰爭是在最後關頭才可實行,而且只為達到道義的目的,而不是要耀武揚威。戰爭是最不吉利的手段,因為戰爭必定有傷亡。此章老子更集中說明,如何看待戰事?以什麼心情對待戰爭?
就是以恬淡、悲哀的心情對待戰爭,即使戰勝也要悲傷,因為有道的人不會喜歡殺人。戰爭只是迫不得已而為,必定有無辜及無知的人被殺。人命的傷亡是應該以悲傷面對,如參加喪禮一般。如果以快樂的心情去面對戰爭,就是喜歡殺人,就是無道。沒有道,就不會持久,必然敗亡,故老子說:「夫樂殺人者,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歷史事實比比皆是,凡嗜殺的統治者,必然速亡。
前一章指出老子的用兵之道,正正就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用兵之道,而在《古蘭經》[註1]中,也有清楚說明穆斯林用兵作戰的原則。當時穆斯林面對迫害他們的阿拉伯貴族為首的異教徒,穆斯林是因受迫害而作戰抵抗,討回公道,實現真主對人類所教導的信仰和生活,而不是恃強凌弱的戰爭侵略。《古蘭經》這樣說:
「你們在那裡發現他們,就在那裡殺戮他們,並將他們逐出境外,猶如他們從前驅逐你們一樣,迫害是比殺戮更殘酷的。你們不要在禁寺附近和他們戰鬥,直到他們在那裡進攻你們;如果他們進攻你們,你們就應當殺戮他們,不信道者的報酬是這樣的。如果他們停戰,那麼,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你們當反抗他們,直至迫害消除,而宗教專為真主;如果他們停戰,那麼,除不義者外,你們絕不要侵犯任何人。」(2:191-193)
「你們怎麼不為(保護)主道和(解救)老弱婦孺而抗戰呢?他們常說:『我們的主啊!求你從這個虐民所居的城市裡把我們救出來。求你從你那裡委任一個保護者,求你從你那裡委任一個援助者。』」(4:75)
「除非他們逃到曾與你們締約的民眾那裡,或來歸順你們,既不對你們作戰,又不願意對他們的宗族作戰。假若真主意欲,祂必使他們佔優勢,而他們必進攻你們。如果他們退避你們,而不進攻你們,並且投降你們,那麼,真主絕不許你們進攻他們。」(4:90)
這裡清楚指出因受迫害而戰爭,而不是讓不義者繼續迫害,但若敵方投降,穆斯林就不能侵害他們,這和《道德經》所說一致。
老子在本章中再說戰爭要以悲傷的心情對待,要像行喪禮一樣,因為是凶事,要以悲傷哀悼被殺的人,戰勝了也要像奔喪一般。這使我想到印度史詩《摩訶婆羅多》(Mahabharata)其中一章的大戰書《薄伽梵歌》(Bagatwa Gita)[註2]。此章記述兩大家族戰爭,不義的一方要把對方同為兄弟的家族置之死地,而阿周那(Arjuna)就是代表受壓迫的家族,在無可奈何,多次試圖求和不成功下,只好決一死戰。阿周那的精神導師就是克理希納(Sri Krishna)。就在開戰前的一刻,阿周那極度哀傷,因為他正要殺戮自己的親屬,這時他寧願自己身亡也不想殺戮。克理希納向他教導瑜伽之道,指出應履行武士的責任保衛作戰,不應臨陣退縮,否則受傷害的一方會更慘重、更慘無人道,克理希納藉此戰事向他教授生命的解脫之道,這深邃的哲理成為不朽名篇。
相信老子會十分明白阿周那的心情,老子也如克理希納一樣,不會叫他放下兵器不殺戮,老子會以此章《道德經》對阿周那說:「恬淡為上,勝而不美。」以及:「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這樣阿周那會明白自己的悲哀心情正是君子的表現,就以悲哀的心情奮力作戰吧!
[註1]:
伊斯蘭教的出現,始於一部天啟經典《古蘭經》。《古蘭經》是真主透過天使向穆罕默德啟示的經典,全部經文的降示前後共23年。最早的降示是在穆罕默德40歲時,即西元609年,那時穆罕默德在麥加近郊希拉山洞內靜修,得到天使長吉卜利勒的啟示,亦即是現今《古蘭經》第96章1至5節:
「你當奉你的創造主的名義而宣讀,祂曾用血塊創造人。你應當宣讀,你的主是最尊嚴的,祂曾教人用筆寫字,祂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東西。」
最後向穆罕默德的啟示是在西元623年在麥地那所降示的經文,即現今《古蘭經》第5章3節:
「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
全部《古蘭經》共計114章,穆罕默德在麥加傳道期間啟示了86章,若佔全部《古蘭經》的三分二,歷時13年(西元609至622年)。他遷徙到麥地那後啟示了28章,若佔全部《古蘭經》的三分一,歷時10年(西元622至632年),直到他歸真離開人世。整部《古蘭經》的神奇之處,在於其編排次序並不是按啟示的時序編排,也不是穆罕默德的個人決定,而是天使長吉卜利勒每傳來一節經文,都會吩咐穆罕默德:「真主命令你把這段經文放在某章某節的某處。」結果是整部《古蘭經》沒有出現散亂、零碎,或意思不協調的情況。相反,整部《古蘭經》的思想、文意,自然流暢。
[註2]:
《薄伽梵歌》梵文的意思是「主之歌」或「神之歌」,作者據傳說是廣博仙人(Vyasa),其產生年代學術界眾說紛云,上限可至公元前10世紀,下限到公元4世紀。印度很多經典均是長期逐漸演化、定型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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