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細看遜尼派與什葉派

林楚菊  

遜尼派(Sunni) 是伊斯蘭信仰的主流,他們所公認的四大哈理法,即先知的代理人,是:(1) Abubakr,先知穆罕默德的教生、好友及岳父 ,年紀比穆聖小,但長相比穆聖老;(2) Omar, 先知穆罕默德的教生及岳父;(3)Uthman, 先知穆罕默德的教生及女婿;(4) Ali, 先知穆罕默德的子侄、女婿和教生。這四大哈里法是一直到現在伊斯蘭信仰所公認以及知悉。

遜尼派與什葉派的信仰其內涵與實踐在骨子內是完全一致,不是100%,也是99.99%。唯一使兩派分歧的正是對這四大哈理法的觀點。若問一般的穆斯林對此兩派的看法,都是不大清楚的。伊斯蘭信仰在好大程度上以及傳統實踐與知識傳遞上是一個被駕空的信仰,有好多信仰內涵該認識而不被認識,究竟伊斯蘭信仰是否應該對先知穆罕默德有感情,是否應該敬愛先知穆聖及其親屬?在穆斯林每日五次的拜功中有向穆聖及其親屬祝安,但在歷史上,好像什葉派才是真正關愛穆聖及其親屬,對穆聖死後,其家屬被欺凌以致殺害,仍念念不忘。至於遜尼派就由一開始已沒有善待穆聖的家屬,而是駕空及惡待。這不是信口雌黃,而是有歷史事實與根據,盡管遜尼派與什葉派的學者對穆聖死後的歷史存有不同的解說,也有不同的版本,但也有不可易改的歷史根據。

試想想世間事是否完全黑白分明,就如遜尼派所說自己是正義,什葉派是邪惡,試想想有沒有人要作殘自己,甚至要被人說是邪惡,這為了什麼?是否只是出於犯賤? 什葉派每年都有悼念穆聖女兒Fatimah,女婿Ali, 以及孫兒Hasan 和Hussain等親屬被殺害的傳統,只有被定為小數的什葉派會這樣做,那大多數派遜尼派卻不會悼念,因為正是現在的遜尼派殺害先知穆聖的家屬,這段歷史當然要被駕空,只成為學者之間的爭議。

在這裡我不是要定誰是誰非,該是就是,該非就非,並不應受任何派系名稱所左右,一定要說某派是好,某派是壞。伊斯蘭信仰的歷史發展也是所有宗教信仰歷史發展的寫照,有很多人一直以來在宗教上認賊作父也不會知道。 在這裡不是要抄錄伊斯蘭學者的觀點,因為要是這樣,我根本不用再說什麼了。有些事情,明顯是錯誤,在伊斯蘭歷史記載上都沒有加上任何評價,這個就要在此說出來。

第一疑點是我看最具權威的《聖訓》Bukhari記述穆罕默德臨終前的一件事(Vol VII #5669),這件事是沒有爭議的事實,穆聖在未離世前病重,有一天,他吩咐在場的教生拿書寫工具,記下他臨別對穆斯林的教導及重要事,好讓穆斯林能遵從正道不偏離,當時Omar也在場,是他說不用拿書寫工具,不用記下,因為真主已降示《古蘭經》,穆斯林只遵守《古蘭經》已可以,當時有教生不同意,於是出現兩派人的觀點,認為應該記下,以及不應該記下,兩派人愈來愈嘈吵,最後穆聖因他們的吵鬧而叫他們離開,事後有教生不斷慨嘆說這是伊斯蘭信仰的災難。

這段歷史沒有人評價誰是誰非,但我一看已感到這個Omar, 是明顯錯誤,且是居心叵測,盡管他常常被頌揚為正義。每個人都帶善帶惡來到此世,Omar也會有不是的一面,雖然在歷史上從來沒有人批評他。試想《古蘭經》是真主降示給先知穆罕默德,只有穆聖最清楚《古蘭經》,而且當時《古蘭經》也只是口傳,沒有成書,為何Omar會說穆聖臨終的說話不用記下,他對自己老師的輕視近乎叛教,背叛穆聖,我覺得他好離譜,絕對有問題。任何人臨死前都會記下遺囑,為什麼穆聖這重要的人物,其臨終說話不用記下? 頭腦清醒者,應該知道有問題。

什葉派有記述說穆聖是將先知代理人傳給他的女婿Ali, 即其女兒Fatimah的丈夫,這傳聞一早已有,而穆聖的妻子Aisha, 即Abubakr的女兒,竟一口否認,這在Bukhari的《聖訓》中有記載,我想她為何如此清楚,穆聖養病未移居到她家前的一切事情她是否瞭如指掌? 如果是,那麼她必定是真主了。無怪乎在《聖訓》中記載,當時穆聖的教生曾說真主要考驗他們是否歸信真主,還是歸信Aisha。可以看到當時伊斯蘭的女權比今日的伊斯蘭的信仰實踐進步得多。

先知穆罕默德離世後,Aisha 的權力與地位可謂達到頂峰。先知穆罕默德曾戴過一隻金戒指,寶石轉在手掌內,但發覺開始有愈來愈多的穆斯林仿效他也戴金戒指,於是他在一天的講壇上當眾把這金戒指丟掉,所有穆斯林都跟隨他以後不戴金戒指。而根據《聖訓》記載,Aisha有很多金戒指供她佩戴,Aisha也十分富有,可以一次過釋放四十個奴隸,而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兒Fatima就是一個女僕也沒有,整天忙著做家務。Aisha也常常送贈禮物給別人,有一次被一個男性的穆斯林在背後批評她,她知道後說以後都不會和這穆斯林說話。這位男士起初沒有覺得什麼,但日子久了,他感到十分難過,最後是主動走去見Aisha,堂堂男士跪在Aisha面前痛哭。

Aisha就是聖母,她作為女士在信仰上的崇高地位,在以後的伊斯蘭信仰實踐中從來沒有過,而且女性的地位是不斷倒退,由比同時代先進,到比同時代更加落後,這明顯是男性弄權的因素多於信仰所致。

由於穆聖離世前並未准許記下遺言,所以穆聖離世後,Omar的陣營得勢,Abubakr被推舉為第一任哈理法,得到Omar以及Uthman等人的支持。而論戰功,論關係,甚至論靈性,Ali都不在Abubakr之下,不過好明顯Ali沒有和他們爭做哈理法。

另一件有問題的事,在《聖訓》中有記載,Fatimah及Ali曾向第一任哈里法Abubakr 要求拿回一塊在Fadak的土地,在阿拉伯以北,距麥地那(Medina)48公里。這塊土地肥沃,農產豐富。其由來是在穆聖時,這地方的阿拉伯人聯同猶太人要對付穆斯林,穆聖派Ali到這地方聲討,結果不戰而降,他們歸信伊斯蘭信仰,並簽訂和平協議,也將Fadak這土地歸先知穆聖擁有,穆聖把這土地的收穫救濟穆斯林。所以穆聖死後,Fatimah和Ali向Abubakr 索回此土地,當時Abubakr一口拒絕,Omar 也支持Abubakr,因為這土地屬於先知穆聖,穆聖的一切財產全部歸公,不會留給後人,這看似很偉大的做法,Abubakr很正義。據《聖訓》記載,自此以後Fatimah就再沒有去見Abukar 了。

就是這樣,一件一件的事情容易欺騙世人。如果伊斯蘭信仰一開始是如此偉大無私,為何先知代理人會成為皇帝? 在穆聖時代,在戰場上獲得的土地是有分給穆斯林的做法,Abukbar 和Omar也有分得土地,所以Fatimah要求拿取這土地不是史無前例,而且這是Ali的功勞。問題在於Abubakr是雙重標準,他死後把這塊土地歸其女兒Aisha所擁有,而且Aisha可以繼承Abubakr的財產,穆聖的後人就不可以,這就是對Fatimah和Ali的不公平。其他哈里法不用跟隨先知穆聖的無私奉獻,把一切財產歸公。

第三件可疑的事,先知穆罕默德在公元632年離世,臨終前曾私下對女兒Fatimah 說她是最先跟他離世,而Fatimah的確在同年穆聖離世後不久而逝世。Fatimah的逝世也可看到當時Abubakr及Omar對她的不義。傳聞有不同版本,遜尼派與什葉派各有異同的記述,可以肯定的是Abubakr被推舉為哈里法後,Omar曾帶一眾人到Fatimah家要求她和Ali宣誓效忠Abubakr。究竟Omar及其他人等有沒有動武粗暴對待Fatimah, Ali 及其親信,各有不同的描述,粗暴程度由輕微到嚴重也有,也有遜尼派學者認同有粗暴的行為,導致Fatimah嚴重受傷,也有遜尼派學者指Fatimah在父親逝世後,極度哀傷不吃不喝,所以不久就離世,這個說法很難令人接受。Fatimah有丈夫,兒子,都是忠厚和善,可謂家庭幸福,會不會因為父親離世而極度哀傷身亡? Fatimah被描述是熱心的穆斯林,即今日能幹的女性,會不會這樣軟弱受不住父親的離世而哀傷致死? 究竟Omar等人在Fatimah家中做了什麼已經無法考證,但肯定是Fatimah 很快離世,原因是受重傷而離世,她離世前一天夢見父親穆聖對她說她這天要到天上與他相會。她臨死前囑咐Ali把她秘密埋葬,而且要偽造多三個墓穴,使人們不知道她真正的墓穴,也說Abubakr及Omar對她不義,她在天上會對父親說。可以肯定的事實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Fatimah墓穴的正確位置,只能知道大約的範圍。穆聖最親的後人竟然要秘密埋葬,是否有問題?

 筆者事後猜想,很有可能是Omar及Abubakar到訪Fatimah家中的說話與舉止令Fatimah十分傷痛,她過於激動而自殘身體,俗語所謂"死給你看"。所以Fatimah 受重傷就不可能責怪任何人,而事情就是這樣不了了之。這是最有可能的事實。

Abubakr 死後,Omar接替成為第二任哈里法,Omar死後,Uthman成為第三任哈里法。Uthman在位期間,伊斯蘭信仰已佔據了阿拉伯周邊地區,包括埃及,伊朗、伊拉克,以及北非一帶。Uthman用人唯親,不是選賢任能,所有地方的長官都是他的親戚。而他的親戚是有貪污腐敗,這是很自然的事,可以理解。公元656年,在麥地那出現叛變,叛軍把Uthman刺殺,推舉Ali做哈里法。Ali最初不接受,因為不想被指控策動叛變。但事實由始至終最有資格做哈里法的人是Ali,反而一次一次被Abubakr,Omar以及Uthman做哈里法。所以剩下的人選應該就是Ali。

但Ali接任哈里法不久,在叙利亞(Syria)的長官,即Uthman的表親Muawiyyad反對,而Aisha,即穆聖的遺孀也反對,甚至指控是Ali謀殺Uthman,要聯同Muawiyyad 聲討Ali。結果在戰場上,Ali得勝,但Muawiyyad仍然不服氣,再戰Ali,Muawiyyad要自己做哈里法,Ali不想再有戰爭而讓步,由麥地那移居今日的伊拉克,讓位給Muawiyyad。所以事實是第四任的哈里法不是Ali,而是Muawiyyad。而Ali在伊拉克不久後在清真寺禮拜時被刺殺身亡。為什麼遜尼派的歷史會說有所謂四大正統哈里法,要把Ali放在第四任? 而事實是Abukbar的女兒Aisha和Uthman的表親都不肯接受Ali做第四任哈里法。

遜尼派與什葉派的最大分歧就是哈里法的人選。遜尼派的四大哈里法是騙人的技倆,使後人以為Ali也是他們所推舉的人選。而什葉派發源於伊朗及伊拉克,一直認為第一任哈里法是Ali,而不接受今日遜尼派所指的前三任哈里法。

Muawiyyad 成功成為第四任哈里法,知道Ali在伊拉克身亡,而Ali的長子Hasan接任Ali 做領導,即發軍聲討Hasan,結果Hasan苦戰而勝,同樣跟父親一樣讓位給Muawiyyad,但協議是Muawiyyad離世後,要公平選舉第五任哈里法,而Hasan即返回麥地那過退隱的生活,不理世事,在麥地那生活九年後被人下毒身亡。Hasan在麥地那離世,當時穆聖的教生認為Hasan可以埋葬在穆聖的墓地內,當時穆聖的墓穴,左右是Abukbar和Omar的墓穴,是他們生前所慕求,Omar死前叫Aisha讓給他墓地,使他能埋葬在穆聖身旁,Aisha立即答應。當時有教生建議Hasan埋葬在Abubakr旁邊,但第四任哈里法帝王Mauwiyyad反對Hasan埋葬在穆聖的墓地內,爭議不休,最後Aisha斬釘截鐵說不准Hasan葬在他父親的旁邊,也即是不准埋葬在穆聖的墓地裡。

Muawiyyad 要建立自己的皇國,對穆聖後人的迫害絕不手軟。Muawiyyad離世後,沒有根據承諾公平選舉,而是把帝位傳給兒子Yazid,成功鞏固自己家族的政權Umayyad dynasty。Yazid被遜尼派學者指是暴君,當時他要Ali在世的次子Hussain宣誓效忠Yazid。由於Muawiyyad及其兒子Yazid違背協議,所以Hussain不肯宣誓效忠,他帶同72人的家屬在離開麥地那途中,被Yazid軍隊埋伏,非常殘暴地殺害,把所有男性殺光,只剩下女性家屬。

穆聖的後人從來沒有和別人爭權位,結果都被殺害。什葉派(Shiah/Shiatu 'Ali),阿拉伯文的意思是阿里的支持者(Upholders of Ali) ,他們所承認的第一任哈里法是Ali,第二任哈里法是Hasan,第三任哈里法是Hussain。從《聖訓》中可知道穆聖十分親愛其女兒及其家人。女兒Fatimah的相貌長得似穆聖,先知穆聖曾說過Fatimah是他身體的一部分,傷害Fatimah,就等於傷害他。而他兩個孫,都貌似穆聖,尤其是長孫Hasan與穆聖的樣子十分相似,他們都是有功績且有德行的人,穆聖常常說祈求Allah愛他們,也祝福愛他們的人。

好明顯真正對穆聖有情有義的是什葉派,不是遜尼派,雖然遜尼派已成為主流信仰。四大哈里法的神話已證明遜尼派一早已理虧,所以要多多掩飾。

後記:筆者再看《聖訓》(Bukhari VII #6266),發現有一些記錄,說出當時形勢,從麥加遷徙至麥地那的穆斯林稱為遷士,他們大部分是古萊士族人,即麥加的貴族,大部分都支持Abukbar 和Omar,而在麥地那的穆斯林稱為輔士,他們歸信伊斯蘭,且出資出力協助遷士們在麥地那生活,根據穆罕默德的評價,最有靈性的穆斯林就是那些輔士,他們在安拉面前地位最高,而這些輔士大部分是支持阿里(Ali)成為哈里發,先知的代理人。在《聖訓》中記述輔士們在穆罕默德(穆聖)病重時,曾建議阿里去問穆聖誰會是他的繼承人,當時阿里回覆,他不想去問穆聖,因為若穆聖沒有指明任何繼承人,他好有可能成為繼承人,因為在麥地那最好的穆斯林都是支持他,如果穆聖說出繼承人不是他,他就一定沒有機會成為哈里發。同樣,Omar也應該有同樣的憂慮,這是筆者的推斷,之所以Omar不准穆斯林按穆聖要求記下他臨終的遺言,也是害怕若穆聖說出的繼承人不是Omar的陣營,即Abukbar和Uthman,他們就一定沒有機會成為哈里發。穆聖離世後,兩派曾有爭論誰應該成為先知繼承人,結果性格強悍的Omar 說先知的繼承人一定要是古萊士人,即阿拉伯貴族,而且大力支持Abukbar 成為哈里法,最後輔士們讓步,一個一個承認Aburkar是穆聖的繼承人,而不再堅持支持阿里。阿里一定想不到,即使最後他沒有再爭做哈里發,他的兩個兒子也沒有爭做哈里發,但也逃不過被遜尼派的哈里發屠殺。第四任哈里發Mauwiyad是Uthman的親戚,第五任哈里發是Mauwiyad的兒子,伊斯蘭信仰的皇權制度就此形成,遜尼派是最大最可怕的偽信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