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妙之門 ──〈道德經〉雙語解讀》 林楚菊著述
註釋
(2) 執,指抓捕、拘押。之,指作惡者。
(3) 司殺者,指專管殺人的人。
(4) 代,指代替。
(5) 大匠,指技高的木匠。斫,粵音爵(zoek3),指砍、削。
白話語譯
Chapter 74
is what is described as chopping wood
hurting their own hands instead.
《道德經》以天道看人事,也以天道談治國。《道德經》主張統治者愛民,讓百姓生活溫飽,民風淳樸、簡單、自然,不要讓百姓物欲不斷,好追逐名利,也不要壓迫百姓,使百姓無以維生,這樣百姓就能夠樂於生活,不會厭世求死。在這世界幸福快樂指數最高的不丹,其社會型態、百姓生活,就如老子在《道德經》所說的一樣。在不丹物質生活並不豐厚,但百姓卻感到最大的幸福,相反物質富裕的社會,幸福快樂指數卻不是同樣高。
百姓樂於生活,就只會求生,不會求死。若百姓作奸犯科,處死就是最大的刑罰,起最大的阻嚇作用,所以老子說:「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如果百姓求死不求生的話,這就是一個動盪不安,快將傾倒下來的社會,正如《道德經》第七十二章所說:「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跟著老子談到「司殺者」,這個「司殺者」既指人事,也指天道。在人事上,任何人作奸犯科,都應該讓社會合法機關去處理和制裁,而不是由私人去處理刑罰及殺戮。正如現代社會的刑事法,任何人傷害他人的財產與生命,即由政府以觸犯刑事法例,負責拘捕、審理、判決,以及懲處犯人。這就是本章《道德經》所說的最顯明的層次。個人無法處理這判決與刑罰,只會令問題加劇,傷及自己。
《道德經》再深的層次就是指不單社會有司法機關處理刑罰或殺戮,天道也會處理這刑罰及殺戮,即使現世政府機關沒有公平處理,也不能瞞騙天道,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真正的大匠就是天道,天道會掌管這砍殺的工作,人們不應該報怨尋仇,而應交由天道去處理。《古蘭經》常常說真主是清算神速的,任何人都逃不過真主的判決。
人們把怨恨放下,交由天道處理,這是對自身最好的做法,因為怨恨之心會傷及自己,本身就是一種精神虐待,若加以行動,《道德經》說:「希有不傷其手矣。」《道德經》談報怨,不是報怨以德,這太違反自然純樸,把道德珈鎖扣於別人身上實在太可怕,而是把怨恨放下。放下了,不是不了了之,因為真正的作事者是天道,交由真正的大匠處理最好不過。
《道德經》談真理,真理是把人們的心靈釋放下來,而且不是用謊話把人們釋放,而是真實不虛的說話,這「大匠」是確確實實的存在,不是謊話。善惡有報,生死在天,不需要人為加以干涉。在《古蘭經》中,多處說明這道理:
「不信道的人,往來四方,自由發展,你不要讓這件事欺騙你。那是些微的享受,將來他們的歸宿是火獄。那卧褥真惡劣!」(3:196-197)
「當穹蒼破裂的時候,當眾星飄墮的時候,當海洋混合的時候,當墳墓被揭開的時候,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後後所做的一切事情。人啊!什麼東西引誘你背離了你的仁慈的主呢?祂曾創造了你,然後使你健全,然後使你勻稱。祂意欲什麼型式,就依什麼型式來構造你。絕不然,但你們否認報應!你們的上面,確有許多監察者,祂們是尊貴的,是記錄的,祂們知道你們的一切行為。善人們,必在恩澤之中;惡人們,必在烈火中。他們將在報應日墮入烈火,他們絕不得離開。你怎能知道報應日是什麼?你怎能知道報應日是什麼?在那日,任何人對任何人不能有什麼禆益;在那日,命令全歸真主。」(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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