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妙之門 ──〈道德經〉雙語解讀》 林楚菊著述
註釋
(2) 報怨以德,此句屬於第63章,多位註評家認為應放在此章,文意更清晰。
(3) 善,即妥善的方法。
(4) 契,契約。古時借債,刻木為契,在一塊木板或竹板上刻上文字,剖分左右,左邊的一半由債權人收存,右邊的一半由借債人收存。收債時,債權人拿出左邊的一半向借債人討還。責,即索取、償還。
(5) 司契,即掌管契約的人。
(6) 徹,指周代的賦稅制度。司徹,指掌管稅收的人。何以「有德司契,無德司徹」?註評家任繼愈解釋:「司契」和「司徹」都是古代貴族所用的管脹人。司契的人,只憑契據來收取,顯得從容。「徹」是古代貴族對農民按成收租的剝削制度。為了對農民進行剝削,司徹的人對交租人斤斤計較。這裡的「司契」和「司徹」是比喻的意思。
(7) 無親,指沒有偏愛。
(8) 與,指幫助。
白話語譯
General Version
Chapter 79
白話語譯
Revised Version
Chapter 79
本章《道德經》說如何對待怨恨,之前第七十四章提到人們不要「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因為「常有司殺者殺」:天道才是真正的大匠,掌管刑罰殺戮。這正如佛教與印度教所說的因果業報,人們一切的作事就好像發放的回力鏢,無論好與壞,或遲或早都會回饋自己;所以《道德經》第七十三章說:「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道對萬物眾生的因果業報不會有錯失,所以在最後仍要強調:「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既然天道善於計算、籌劃,且不會有錯失,那麼人們應該如何處理怨仇?人們歌頌「報怨以德」,因為這看來是最偉大的情操,老子所談的道,是叫人們返回自身純樸自然的本性,而不是要把如何巨大的道德鎖鏈扣在別人身上,老子並不贊同「以德報怨」,他解釋:「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孔子在《論語》中也有論述「報怨以德」:「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憲問篇》第十四:34)有人對孔子道:「拿恩惠來回答怨恨,怎麼樣?」孔子道:「拿什麼來酬答恩惠呢?拿公平正直來回答怨恨,拿恩惠來酬答恩惠。」[註1]
孔子所說的「以直報怨」比「以德報怨」更妥善,老子和孔子均不贊同「以德報怨」,他們也有各自的解釋和提出妥善的做法,值得世人認識和學習。孔子所提出的公平正直更合乎自然之道,因為不會有「餘怨」,且能賞善罰惡。老子沒有提出公平正直,修道的聖人即使公平正直也要捨棄,而是「執左契而不責於人」,聖人雖然可以用公平正直的原則去追討別人的不是,但也不會強求,若人家執意對峙,這個公平正直的原則自己也不用施行,交由天道去執行吧!在《古蘭經》中,真主指出報怨的準則:
「如果你們報復,就應當依照你們所受的傷害而報復。如果你們能忍耐,那對於忍耐者是更好的。你應當忍耐──你的忍耐只賴真主的佑助──你不要為他們而悲傷,不要為他們的計謀而煩惱。真主確是同虔敬者和行善者在一起的。」(16:126-128)
「惡行應得同樣的惡報。誰願寬恕而且和解,真主必報酬誰。真主確是不喜歡不義者的。受人欺侮然後加以報復的人們,絕無可指責的。應受責備的,是欺負他人並且在地方上橫蠻無理者;這些人將受痛苦的刑罰。凡能忍耐而加以赦宥者,他們的那種行為,確是應該決心做的事。」(42:40-43)
真主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寬恕作惡者,作惡的人應得其惡果,但若能夠做到忍耐和寬恕,這行為更高尚。同樣,老子帶給人們完美的做法──「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聖人徹底認識天道運行的法則,他不會向別人苛責,因為無濟於事,一切交由天道處置!
這也貫徹老子提出守柔的哲理,柔弱勝剛強,不要與別人硬碰硬撞。老子認為有德的人只是拿著借契,不是兇猛的稅收衙役,若收不到欠債,也會灑脫地放下這擔子,交由天道處理,心中無怨無恨。老子在《道德經》第七十三章提出「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在本章再提出天道的另一特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天道是慈愛:「天之道,利而不害」(第八十一章),且大公無私。人倫有親疏之別,天道卻對萬物眾生沒有親疏之別與偏愛,所以第五章說:「天地不仁」,這不仁就是沒有偏愛、執取與親疏之別。所以「天道無親」,但卻充滿慈愛,這慈愛就是「常與善人」,只是幫助、親近善良的人。
[註1]:楊伯峻 《論語譯注》 中華書局
1984年初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