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 星期日

第一章 佛教︰耆那教〈耆那教信仰〉

 


〈耆那信仰〉

 

佛教與耆那教可說關係深厚,今日在不少佛教的廟宇中均設有「大雄寶殿」,大雄寶殿不是中國儒、釋、道三教合流的產物,大雄正是指印度耆那教的興起者──24代祖師瑪哈大雄尊者,梵文名字是Mahavira,音譯瑪哈維瓦,Maha是偉大的意思,Vira是英雄的意思,兩個字在一起就是指「偉大的英雄」,故中譯為大雄。一般佛教徒雖然不認識大雄尊者,更不知道耆那教是什麼,但佛教的慈悲與不殺生思想正是耆那教的重中之重。耆那教是與佛教在印度同時代出現的沙門思潮之一,大雄師尊(Mahavira, 西元前599-527)與佛陀屬同時代,但比佛陀較早出生,故也比佛陀較早離世。當時佛教稱大雄師尊為尼乾陀若提子,他的追隨者稱為裸體修行者或裸體外道,這是因為耆那教的修行者不穿衣服。

 

耆那教沒有像佛教那樣曾經在印度盛極一時,或在印度以外產生任何影響,但今日在印度,耆那教的信眾佔印度總人口0.4%,總數若400萬人,比佛教徒還要多,而且地位還要高。佛教在印度經歷大幅哲理的變遷,而最後在印度消失;耆那教在印度則始終保持原貌,雖然沒有像佛教一樣廣傳於印度境外,但在印度卻歷久不衰,此宗教必然有其深度與智慧,不過卻不是大眾化的宗教。

 

耆那教起源於古印度的古老宗教之一,其源頭難以考究,其流傳歷史比巴羅門教和佛教還要古遠。耆那教有其獨立的信仰、哲學和經典,耆那教徒尊奉大雄師尊為第24代祖師(Tirthankar),也是最後一代祖師,今日所知的耆那教教義就是由大雄師尊所確立。其第一代祖師是域沙巴提婆(Rishabhadeva),據傳距今數百萬年前所創立,第23代祖師是帕斯維蘭提(Parshvannatha, 西元前872-772),在西元前9世紀。與包括佛教在內所有沙門思潮興起的教派一樣,耆那教不崇拜神明,也否定主宰神的存在,但敬拜祖師,他們認為耆那教的所有祖師都是修行完滿的人,而非神。耆那(Jaina)的意思就是「勝利者」或「修行完滿的人」。耆那教徒認為理性高於宗教,認為正確的信仰、知識和行為能使人得到解脫,達到靈魂的最理想境界。


大雄師尊與佛陀一樣,同樣是皇族出身,父母篤信耆那教,均是第23代祖師帕斯維蘭提(Parshvannatha)的信徒。大雄師尊30歲時出家,放棄一切世俗榮華富貴,到森林隱世冥想苦修達12年半,之後達到獨存的境界(Kevala Jnana),他成為耆那教經典所預言的最後一位祖師,廣收弟子,傳道30年,離開人間,享年72歲。

 

耆那教多方面的思想與原始佛教的思想相當類似。耆那教與原始佛教一樣同屬沙門思潮,耆那教反對祭祀殺生、《煒達》權威和崇拜偶像,指責巴羅門言行不一,認為所有《煒達》經典和祭祀都不能使人得到解脫。他們也與佛教一樣不認同印度的種姓制度,聲稱巴羅門、剎帝利、維斯阿和庶陀羅的界限是人為的劃分,這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下層民眾的訴求,在當時產生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根據耆那教文獻《聖行經》記載,大雄逝世時已有教徒52萬多人。

 

雖然佛教和耆那教同樣否定主宰神的存在,佛陀更否定靈魂的存在,但耆那教則肯定靈魂的存在。耆那教與佛教一樣均相信業報輪迴說,大雄師尊這樣解釋:

 

「無始以來,所有生物(即個體靈魂)都是在業的束縛之中,而業是善行或惡行的積聚,在業的影響下,靈魂習慣於在物質財富中尋找快樂,從而就有暴力的想法與行為,憤怒、怨恨、貪婪及諸如此類的罪惡在心中紮根。這些結果也導致業的進一步積聚。」

 

耆那教認為所有眾生的靈魂都不能擺脫善業與惡業,在輪迴生命中永無休止,善業令靈魂上升到達天堂,惡業令靈魂下墜,墮落地獄。天堂與地獄只是輪轉的過程,靈魂不斷作下的業,依附情感的執著,令他們在輪迴中永無終止的起與跌。耆那教認為天神分為兩類,一類是經過修行,達到精神最高境界,能脫離輪迴,在永恆的世界生活,耆那教祖師都屬於這最高級的靈魂。另一類天神是沒有經過修行,他們在天界有下墮的時候,他們需要降生成人,經過修行才可以脫離輪迴之苦,這種信仰為印度教和佛教所共同接受。大雄師尊教導信徒自己解脫的真實之路就是:正知、正見和正行,這無疑是佛陀提出脫離人生苦痛的八正道的簡化版,大雄師尊提出的正知和正見就是指正確的知識和思想,而正行則包括正確的言語和行為。大雄師尊進一步解釋正行包括以下5方面,這也是印度自古以來修行傳統的核心價值:

 

(1) 非暴力(Ahimsa):不傷害任何生物。

(2) 誠實語(Satya):只說實話且語不傷人。

(3) 不偷竊(Asteya):不拿取經由不當方法、途徑得到的東西。

(4) 純潔行(Brahmacharya):即貞潔,不沉溺於肉慾的快樂而違背男女道德。

(5) 不執著(Aparigraha):完全不依附人、地和物,對世間一切沒有執愛和執取。

 

此五方面的正行正是耆那教徒皈依的五誓言,其教導與佛陀的教導基本沒有分別,只是分類法的不同。大雄師尊與佛陀一樣,認為人無分男女與階級種姓,在解脫之道上都是平等無差別。耆那教徒也分為在家信徒與出家信徒,大雄師尊將信眾分為四類:男修士(Sadhu)、女修士(Sadhvi)、男在家眾(Shravak)和女在家眾(Shravika)。與佛教一樣,被大雄師尊所吸引的信眾包括各階層民眾:富戶與貧民、國王與平民、男和女(在歷史上耆那教的女出家人遠多於男出家人)、王子與公主、高貴者與賤民。不過,大雄師尊比佛陀更明確地指出生命的答案,他指出若信眾能忠實地遵循耆那教的原則,將為他們在此世的生命帶來滿足和內在的幸福,死後靈魂將再生到具有更高精神水平的世界,獲得完全的覺悟,達到最後永恆的至福,結束所有生死循環,這也是印度所有修行者的共同願望。

 

 

不殺生〉

 

耆那教的教導,就道德而言,可說是明門正派,能夠導人向善,沒有蠱惑人心或迷信色彩,不過耆那教的一些行徑卻不是人人皆可接受,例如耆那教對不殺生的要求達到絕對的地步,不單人和動物不殺,甚至各類昆蟲和空氣中的微生物也不可殺害。耆那教徒不但是絕對素食者,不吃所有植物的根部,甚至在生活上的每個細節都要注意對昆蟲與微生物的不殺害,所以耆那教徒不能從事農業和畜牧業,因為此兩大生產活動可能會傷害到不同種類的生物,例如翻土播種時可能會殺傷了泥土裡的生物。耆那教徒只能從事商業活動,如此便可避免殺生。這看來好像有點自私,因為該教沒有考慮整體社會運作的需要,即使沒有人從事畜牧業,也可以人人吃素,若沒有人從事農業耕種,人類的糧食如何得來?若耆那教徒自身的存在是建基於別人犯上殺戒(即使是殺害泥土裡的昆蟲)而為他們供應糧食,他們的行徑就變得自私了。

 

不過,正因為耆那教徒奉行絕對不殺生,所以從商,正因為耆那教徒從商,所以致富。耆那教徒絕大部分都是富裕的商人,正因為耆那教徒富裕,所以在印度的社會地位十分高。印度雖然至今仍嚴格執行種姓制度,但印度教徒可以與耆那教徒通婚,不許與其他宗教信仰人士通婚。耆那教徒被看作是商人種姓維斯阿(Vaisya),地位僅次於巴羅門(Brahmin)和統治階層(Kshatriyas),這是不殺生教義為耆那教徒帶來的現世福樂。

 

 

〈白衣派與天衣派〉

 

耆那教徒另一樣令人難以接受的行徑就是尊崇裸體,在《多馬福音》37節中耶穌(爾薩)曾說:

 

「若你們能脫去衣服而並不感到羞恥,把你們的衣服放在腳下,像小孩子般踐踏戲耍,這樣你們會看見生命之子,你們不會害怕。」

 

 耶穌(爾薩)的話語只有在印度的修行者才可以遵行,不過大雄師尊不會是耶穌(爾薩)的弟子,而是祖師,因為大雄師尊至少比耶穌(爾薩)500年出生!由於祖師曾裸體,故耆那教徒便把大雄師尊塑造成裸體的祖師,大雄師尊死後,耆那教分為白衣派(Svetambaras)和天衣派(Digambaras)。尊崇裸體者屬天衣派,由於嚴格修行的信徒需要裸體,故此派認為女性不能修行完滿得解脫,因為女性不能裸體,女性要死後再生成為男性才可以修行完滿。而白衣派卻不認同裸體的修行,他們認為白衣就是最聖潔的衣服,故信徒多穿著白衣,女性與男性一樣均可以修行完滿得解脫。這明顯理性得多,今日耆那教女出家人都是全身包裹白布。古波斯祆教也有尊崇穿白衣的教義,而《聖經》〈啟示錄〉形容天上的聖者也是身穿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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