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 星期一

第二章印度教︰六大哲學宗派〈瑜伽派、彌曼沙派〉

 


瑜伽派

 

瑜伽(Yoga),意為「套索」,即好像把馬或牛勒好,指用特定的修行方法,使個體靈魂達到與宇宙本源──梵的神秘內屬關係。印度的瑜伽修行法,歷史十分久遠。據印度古老傳說,大概距今7000年前,在岡底斯山脈的神山岡仁波齊峰(Kailash),就有希華神(Shiva)修煉的秘密瑜伽(tantra),此瑜伽流傳於喜瑪拉雅山區。20世紀考古隊從印度河文明遺址中挖掘出一枚印章,該印章出現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希華修煉瑜伽的形象,此考古發現不但證明瑜伽早在印度河文明時已經出現,而且也證明巴羅門教的希華是印度原住民的土著神。印度的瑜伽修行法為各宗各派所接受及重視,是達到人生解脫的實踐方法,甚至印度教非正統的佛教和耆那教都說自己的教主佛祖釋迦牟尼和大雄祖師是在瑜伽中悟道。在大乘佛教的世界模式中,最高境界「無色界」分作四禪天,即冥想入靜的四個層次,這與他們的瑜伽實踐分不開。

 

瑜伽在印度從古老年代開始已是一種控制心靈的方法,《奧義書》及《薄伽梵歌》[14]均記載有關控制心靈的瑜伽技巧。瑜伽作為一個哲學派別,則出現於公元35世紀。瑜伽派在理論上主要接受數論派的觀點,主要貢獻在對瑜伽修持研究上。柏坦闍利(Patanjali)所著的《瑜伽經》(Yoga-sutra),約在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2世紀出現,到公元45世紀成型,是瑜伽派的根本經典。在印度傳說中,柏坦闍利(Patanjali)是神秘人物,擁有人頭蛇身,在簾幕背後將《瑜伽經》教授世人,學者對於柏坦闍利(Patanjali)是何人,認識不詳。

 

14:《薄伽梵歌》(Bhagawa Gita)的作者據傳說是廣博仙人(Vyasa),其產生年代學術界眾說紛云,上限可至公元前10世紀,下限到公元4世紀。印度很多經典均是長期逐漸演化、定型而成。《薄伽梵歌》是《奧義書》的精華所在,出自印度史詩《瑪哈巴羅多》(Mahabharata)其中一章,是公元8世紀生格拉(Shankara)把《薄伽梵歌》普及至大眾,生格拉也為《薄伽梵歌》和《瑜伽經》作了註解。

 

          現存《瑜伽經》分為四個部分︰

 

() 三瑪地(Samadhi Pada),即瑜伽修行達到的境界;

() 法門(Sadhana Pada),即瑜伽修行的各種方法;

() 光榮(Vibhuti Pada),即瑜伽修行可達到的成果;

() 獨存(Kaivalya Pada),即瑜伽修行的最終境界。

 

        《瑜伽經》是由簡短的句子所組成,以給後人作註解,古傳下來的《瑜伽經》附上廣博仙人(Vyasa)的註解。廣博仙人是印度多部經典的集成者,其身世在印度史詩《瑪哈巴羅多》(Mahabharata)中有描述,但在歷史上是否有其人,學者置之不詳。至公元8世紀,生格拉也有為《瑜伽經》作了註解,此註本在近代才被學者發現。

 

瑜伽派認為精神透過心靈(citta)的作用而活動、享樂及受苦,心靈往往受到世俗的欲求所擾動,為使心靈脫離物質的箝制,必須提升個人的精神境界,使心靈平靜,以精神力量去除痛苦及煩惱。如何去除痛苦並克制心智活動?這必須透過精神持續的精進以達至平靜,唯有長期的實踐才可以達到。在《瑜伽經》中提到很多有關修行的知識和實踐理論,其中第二部分法門(Sadhana)中提出的實踐方法分為八支(Anga),即八個法門:

 

(一) 禁制(yama),即必須禁止的行為,包括:

 

(1)    不傷害(ahimsa)

(2)    不妄語(即誠實語Satya)

(3)    不偷盜(asteya)

(4)    不淫(即獨身brahmacharya))

(5)    不貪(即捨離一切所有aparigraha)

 

這等同於佛陀時代僧侶所遵守的五戒。其中「不傷害」(ahimsa)是指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對眾生不作任何傷害。在勝論派經典《勝論經》中指出︰

 

「邪惡在於傷害。」(6.1.7)

 

傷害的舉動使人的心靈在污穢中不得清靜。此外,「不貪」(aparigraha)也隱含不接受任何禮物與餽贈。

 

(二) 勸制(niyama),即必須奉行的規定,包括:

 

(1)    清靜/純潔(sauca)

(2)    知足(santosa)

(3)    苦行(tapas)

(4)    研讀《煒達》經典(svadhyaya)

(5)    敬拜(即冥想)自在天(isvara-pranidhana)

 

自在天即宇宙獨一主宰,《瑜伽經》認為敬拜自在天能去除修行者的煩惱孽障,有助心靈精進,修行者進行沉思冥想,就是以精神去崇拜神。印度的瑜伽修行不能脫離敬拜神,而且是獨一至上(太上)的神,不是諸多神明。

 

(三) 坐姿(asana),即冥想時的坐法,廣博仙人的註解舉出不同坐姿並加以敘述,但《瑜伽經》的作者只將坐姿定義為「凡穩固且可導致快樂者」,穩固的坐姿主要有助心靈達到專一,當心靈專一時,身體自然固定不動且鬆弛。

 

(四) 調息(pranayama),即呼吸控制法。心靈沉靜專注的人,呼吸不但有規律,而且緩慢。若可使呼吸既有規律且緩慢,甚至可中止一段時間,這有助於心靈的自制。瑜伽的呼吸控制法目的是使入息和出息可更細長,且延長中止呼吸的時間。

 

(五) 制感(pratyahara),即收歛感官,把身體各感官的對外作用內歛不用,使其處於沒有感受與思慮的「空」狀態,目的是透過馴服外馳的感官以馴服擾動的心靈。這也是《道德經》所指︰

 

「塞其兌(孔竅),閉其門,終身不勤(指憂、勞、病)。」(52)

 

(六) 專注(dharana),即將浮動的心靈專注於某一具體對象,可以是身體的不同部位及呼吸、大自然現象、聲音、師尊、神明、經文或概念(例如和平、友愛、妙樂等),使心靈靜止,安定不動,即「守一」。

 

(七) 禪定(dhyana),上部的專注需要耐性把思維穩定下來,起初思想容易不知不覺溜走,便要把它找住。當專注能夠穩定下來,在「一」的思想中綿綿不斷,就是進一步禪定的境界,即思維沉靜而不受影響,冥想的具體對象變得抽象,且延續至較長時間。中國佛教禪宗就是來自於這禪定的功夫,而發展出來的派別。菩提達瑪是禪宗第一祖,在印度也是,在中國也是。原始佛教即從佛祖釋迦牟尼開始,以及後來出現的大乘佛教,從來沒有禪宗此派別流傳。

 

(八) 凝定(Samadhi),又稱三瑪地、三昧,指心靈最終不動的狀態。Sama在梵文的意思是平靜、均一,Samadhi即「平靜的境界」,也即是道教《太上清靜經》所指的「常清靜」,是瑜伽的最高境界,元神/真己(Purusha/Atma/Self)從心或思維(mind/mana)與物的束縛中獨立出來,即《瑜伽經》所謂的獨存(Kaivalya),使人達到解脫。真正的自己(Self)就是元神(Primal God),即「道法自然」,最後凝定的境界是「自然」而來,強求不得。之前的專注和禪定是思維(mind/mana)的控制,最後真己(Self/ Atma/ Purusha)獨立於思維,達到精神至上真實的境界。

 

上述的八個法門是同時間實踐,並不是指由一個階段達到另一個階段,所以絕對不會有佛教大學證書課程的出現。瑜伽最後三階段:專注、禪定、凝定,代表靜心專一的不同層次,三者為一,即《瑜伽經》所指的Samyama。《瑜伽經》的修行方法絕對是精簡,不是繁複,是歸真,歸一的修行方法,完全不像佛教具有繁瑣多重的層級境界,以及繁瑣的「萬法」存在。

 

精神達到最高境界可產生超自然力量,即稱為神通(vibhutis)或完美成就(siddhis),這是瑜伽修習自然發生的力量,不由修行者決定有與無,也不應追求,因為瑜伽的最終目的是與至上的精(即主宰神)結合,使精神脫離物質而獨存,即印度教各宗各派追求人生解脫的一貫目的。追求神通者,必然會著魔。在《瑜伽經》中指出,擁有神通,例如能占卜算命,對認識外在世界是成就,對內修行是障礙。占卜算命為求世間福樂,趨吉避凶,這是對世間有所求之故。瑜伽修行者應對世間一無所求,專心內在的心靈恬靜、祥和。《瑜伽經》也指出修行者在冥想時,沒有興趣知道自己往世的經歷,因為這些都不是元神/真己(Purusha/Atma)。即使知道,也不感興趣。這種達到對世間一無所求的解脫境界絕對不容易達到,不過瑜伽修習者即使達不到人生解脫,逍遙於物外,最低程度可以達到身心健康,辦事清醒、有效率、有良知。

 

 

彌曼沙派

 

彌曼沙(Mimansa),原意為「考察」,主要是指考察祭祀的意義。相傳其創始人為堵彌尼(Jaimini)(約公元前400),他所著的《彌曼沙經》(Mimansa-sutra)是該派最早期的經典;另外是《頌釋補》(Slokavartika),也是彌曼沙派重要的典籍,作者是古馬立拉(Kumarila),約公元8世紀人。彌曼沙派把《煒達》祭祀禮儀作為探索對象,他們把按《煒達》規定所進行的祭祀稱作「法」,認為由此而產生一種稱為「無前」的力量,即在祭祀之前並不存在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使人實現願生,即隨緣選擇出生環境,乃至帶來解脫。按最早期產生的《煒達》詩頌──〈梨俱煒達〉,當時雅利安人的信仰比較樂觀入世,人生最大目標就是死後進入天國(svarga),得享天國的福樂。早期的彌曼沙派也以此為目標,他們認為通過祭祀可使人得到現世和後世的福樂,但後來的彌曼沙派放棄此看法,與其他印度哲學宗派同樣主張解脫(Moksha)為人類的終極目標。他們認為解脫是真己(Self)純淨狀態,在此狀態中,靈魂無善惡之別。正如禪宗六祖惠能在《壇經》〈行由品第一〉中對欲追殺他的惠明上座(即教授師)所說:

 

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即正在此時),那個是明上座(即惠明)本來面目。」

 

如何達到解脫──逍遙自在?他們認為就是要克盡人生的職責和義務,其中一項最重要的義務就是舉行祭祀,祭祀本身有其神秘的力量及目的。有關祭祀的神秘力量,彌漫沙派提出聲常住說,他們認為既然《煒達》的聖言就是真理,那麼裡面必有永住的神秘力量,這種力量就是與語言相伴的聲音,也即是祭祀咒語(Mantras)中所發揮的常住不變的聲音。他們認為一切概念和語言都是「梵」通過人們發出的聲音而產生,因此都是「梵」各種屬性的表現。人們在祭祀時,通過祈禱可以使《煒達》聖言產生左右一切的力量。普通人的聲音,可以是《煒達》聖言的顯現,帶來神奇的力量。

 

彌曼沙派的聲常住說,是對印度古代關於聲音的神秘觀念的繼承和發展。在《煒達》〈梵書〉中,「唵」(Om)字真言有無限神秘的力量,後來的《歌者奧義書》更直接把「唵」字等同於「梵」。數論派認為Om是三德(three gunas)即喜(Sattwa)、憂(Rajas)和暗(Tamas)三種原始屬性的組合,是宇宙創始的第一聲音。印度的其他哲學宗派對「唵」(Om)字的神聖意義同樣堅信不移,這與印度極度重視祭祀和咒語的傳統有密切的關係。

 

息克教的開山祖師師尊拿納克(Guru Nanak, 1469-1539),他所教導的瑜伽冥想是自然瑜伽(Sahaja Yoga),也是聲音瑜伽(Nad Yoga)。所謂「自然瑜伽」是指他所教導的瑜伽冥想,其成就如一棵樹自然成長,不為人工做作強行而成;所謂「聲音瑜伽」就是冥想時專注一些特定的單音,繼而是靜聽身體內發出的聲音,此內在的聲音即是宇宙發出的聲響,使人達至寧靜、祥和、忘我的境界,即《瑜伽經》所指最高的凝定(Samad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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