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7日 星期六

第二章印度教︰人生四大目的和階段

 


人生四大目的

 

印度教的信仰指導印度人一生整個生命,這是自《煒達》時期以來集合了眾多聖者與精神修煉者的智慧而得到的成果。自古以來,印度思想家思考人生在世的目的,因而發展出一套人生規劃,這包括人生在世的目的,以及實現這些目的的不同階段。在印度教的信仰中,人生在世有四大目的:

 

(1)    財富,梵文稱為artha,即利;

(2)    歡愉,梵文稱為kama,即愛慾;

(3)    正義,梵文稱為dharma,即道德︰正確的行為、正確的法則;

(4)    解脫,梵文稱為moksha,即脫離生死輪迴的束縛,與最高的梵合一同在,這是人生至上的精神境界,即「逍遙自在」。

 

印度教與佛教不同,它不是鼓勵所有人生下來最好是出家做和尚或尼姑。佛教否定世間一切的財富與歡愉,佛陀的親生兒子羅侯羅七歲便跟隨佛陀出家修行做小沙彌,他沒有嘗過世俗的財富與歡愉,當時跟隨佛陀者還有不少這樣的小孩子。佛教是一個重視修行的宗教,也是一個集千百年來修行成果的宗教,可說是專為修行者而設的宗教。印度教雖然有很多關於修行的信仰和知識,但印度教是一個指導人生的宗教。

 

印度教不是一個強烈厭世的宗教,印度教的信仰承認人生在世財富與歡愉的重要性,但必須在正當的範圍內獲取,以維護個人與社會的正確法則(Dharma),而且財富與歡愉不是人生的最大目的,正法比財富與歡愉更為重要,但做一個好人也不是人生的最終目的,人生最大的目的就是解脫。

 

實現解脫的大前提必須要看破世間一切財富、利益、欲望與享受。一個能洞悉世間虛幻的人,對物質世界再沒有任何想望,這樣他便可以過修行的生活,實現他人生最大的目的,即解脫。那時即使有任何人或事物對他作出誘惑,讓他眷戀世間的榮華富貴與美色,也不會成功。印度教的巴羅門僧侶與佛教的和尚、尼姑,或天主教的神父、修女不同,巴羅門僧侶可以選擇結婚生育的在家生活,也可以選擇禁欲獨身的生活,無論那一種,他們仍然可以履行事奉神明的職責。因此巴羅門僧侶不會有佛教和尚犯下色戒的可能,也不會像心理病變的天主教神父去性侵犯信徒,因為他們的愛欲可在正法下進行。日本的和尚可以結婚生育,這與印度的巴羅門僧侶相同。

 

古印度的思想家早已發現追求財富及感官歡愉並不能令人獲得真正的快樂,相反卻使人增加悲苦,心靈不可能得到平靜。財富和歡愉是人生的目的,只因為它們能有助提升一個人的美德。一個達於至善的人不是靠壓抑自己的欲望便能成就,而是靠真心真意摒棄自己的欲望,看見這些慾望的缺憾而不眷戀。若一個人對世間仍有欲求,他便不能脫離輪迴的束縛,即使今生達不到此欲望,來生也要達到。人對世間的欲望使人永不休止地墮入輪迴之網羅,向善是一種方法使人摒棄不正當的欲望,最後對世間再沒有任何欲望。在《卡陀奧義書》(Katha Upanishad)中這樣描述善與歡愉:

 

「不同的是善,的確,不同的是歡愉。這兩者以其不同的目的束縛著人。接受善之人成為善,而選擇歡愉的人則遠離善的目的。善及歡愉都迎向人,但智者深知這兩者並加以區別。智者擇善而棄歡愉;愚者因其欲求為求財富而選擇歡愉。」(1.2.1-2)

 

所有印度教經典都勸戒世人遠離邪惡,趨向善良,善是人生獲得解脫的方法。道德之所以重要,正是因為它是通往宗教之道。一個人正當的欲望得到滿足後,他漸漸發覺到這些世間的欲望並不能持久地令人滿足快樂,也無法令人達到心靈的平靜,於是他們漸漸發覺到人生更高的目的,就是走向宗教之道,獲得心靈的真正解脫。

 

 

人生四大階段

 

印度教是一個具智慧的宗教,它不是認為所有人生下來便應該或最好立刻出家修行,雖然印度教的修行傳統比佛教還要久遠。印度教把人生分成四個階段,透過此四大階段實現人生的四大目的。此四階段為:

 

(1) 梵行期(Brahmacharya),即學生期,在古代主要是指男子在820歲期間,拜師學習《煒達》知識,以及世俗的知識;

(2) 家庭期(Grihasthashram),即學習期滿後,結婚,生兒育女,組織家庭生活,履行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

(3) 森林期(Vanaprastashram),當兒女長大成人,可以獨立維生時,父母應該隱居森林,專心追求精神生活。在《萬魯法典》中,萬魯說:

 

「當家長身上皮膚已生皺紋,頭髮已灰白,其子已有後嗣,這是他隱居於森林之時。」

 

(4) 遊方期(Sanyasashram),即人生最後的棄世階段,梵文sannyasa,即棄世者。他捨棄世俗,專心獲取至上目標,即人生解脫。他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冥想生命的奧秘,體現至上的主宰,並盡可能四處遠行遊化,不為名譽、詆毀或成敗所動。他慈愛一切,不作任何傷害,心中毫無怨恨,也無所欲求,直到人生的終結。在《奧義書》中指出,無論他死在何處,是否有按經典規定的葬禮,他都會得到生命的解脫,不再輪迴。


印度教信仰認為每個人生於世上,都帶有一些債務需要償還。這些債務即是責任,這包括對祖宗的債務、對父母的債務,對他人的債務,甚至對整個社會、國家的債務。學生期是一個準備的階段,學習如何處世,建立正確的思想和行為。家庭期就是一個人償還債務的時期,他要結婚,生兒育女,履行傳宗接代、種族繁衍的責任。他須要培養良好的兒女,撫養父母,友愛鄰舍,按能力施捨有需要的人,以償還他對社會及國家的債務。債務償還以後,即已到達我們所謂的退休年齡,那是他專心追求精神修養的時期,也是他為人生最後階段棄世期的準備。

 

他隱居森林便可以專心思考生命的奧秘,事實上,印度教的信仰又稱為 「森林文化」,《奧義書》的思想家都是從隱居森林的修行生活中而悟出真理。隱居的生活使人們不再評論別人的是非長短,專心追求內在心靈的恬靜與安祥。

 

今日印度教的信仰仍認為,即使一個人退休後仍與子女同住而沒有到森林隱居,但他的內在精神應該是隱居於世,即他不應該熱衷於娛樂及享受,更不會好談人家的是非曲直。他應該多閱讀宗教經典,冥想獨一的主宰,追求精神的修煉,這是有學識的印度人會做的事。最後他捨棄一切,甚至是自己一個小小的安樂窩,成為遊方的棄世者,尋訪聖地,向獨一的主宰朝拜,直到生命結束。在《奧義書》中指出,達到人生解脫的目的是至上的目的,任何人只要有強烈願望希望捨棄世俗而隱修求道,那麼就應該立即實行,不用等待經歷第一、第二階段,任何人生階段也不用恪守,直接退隱森林冥想求道至死。

 

至於立志修行,也不用執著於是否到寺院出家。印度教認為棄世修行是自己的事,不應拘泥於外在組織的限制,真正修行的人不用受到任何組織的束縛。到寺院出家只是一種生活方式,本身可與獲得生命解脫無關。即使沒有寺院收留,印度教信仰認為個人棄世修行的決定仍可以繼續進行,此所以為何印度教寺院出家修行的制度,沒有像佛教那麼興盛,因為真正的修行可與寺院出家做和尚與尼姑無關。

 

此人生四大階段只是理想的模型。事實上,自古以來,只有非常少數的印度人會一一經歷此四大階段,絕大部分的印度人只會經歷第一和第二階段。經歷第三階段者已幾乎鳳毛麟角,他們大部分年老退休後與親人同住,或居住在親人的附近,過著簡單純樸的生活,專注精神修煉,或專注敬拜他們的神明。至於經歷第四階段者更是種族的奇葩,萬中無一。

 

在印度歷史上,曾成為佛教和耆那教以外,居第三大的教派──唯命派(Ajivika),就是以棄世遊方為個人生存的方式之一,曾吸引了很多信眾,他們也選擇人生最後階段的生活方式,但與達到人生最後目的無關,即是印度的丐幫。現在在印度也總有一些人在街上行乞過活,無依無靠,無家可歸,當中真正修行至生命解脫的人屬少數,大部分人只是過著無可奈何的生存方式。


這種棄世修行的生活方式,在中國宋朝時期興起的全真派,其祖師王重陽就是以棄世修行的方式,達到悟道成仙。他所收納的第一代弟子,無論男女,都要求乞食過活,專注冥想修煉。但道教的發展早已失去此傳統,今日在中國陝西終南山的隱居聖地,就像印度的喜瑪拉雅山,仍然保留著隱居避世修行的文化傳統。

 

印度人一般認為此四大階段是有選擇性的做法。在印度歷史上,一些受印度人尊崇的聖者有不少均拒絕經歷人生第二階段家庭期,例如改革印度教的聖者生格拉(Shankara, 公元788-820),他經歷學生期以後,便立即進入第四期遊方期。據傳說,那時他才是一個8歲的孩童,他的母親希望他將來結婚,生兒育女,之後才出家修行。生格拉不願意,多次請求母親准許他離開家庭,遊方修行,母親總不答應。最後母親發現他在河裡被鱷魚咬住,生格拉向母親說:「我已快沒命了,請讓我出家吧!」他的母親知道兒子一定一命嗚呼,她大叫:「不要這樣!就讓你出家吧!」生格拉還在河裡,奇怪的是那鱷魚瞬間消失。看見這樣,他的母親再不能阻止他出家遊方遠行。後來生格拉在遠方感應到母親快將離世,他趕快回到家鄉,看母親最後一面。母親臨終後,生格拉按傳統親自為母親火葬。現今在生格拉家鄉的遺址,還保留著這火葬的地方。生格拉雖然選擇棄世遊方,但對母親仍盡最後的孝道。生格拉只得32歲的生命,在這短暫的一生,他忙於改革印度人的信仰,遊說各方修行者,並建立印度教寺院,他沒有多餘時間,也沒有這欲望去經歷結婚生育的在家生活。

 

除了生格拉以外,也不乏其他例子,例如在17紀印度教虔愛派聖人拉瑪達薩(Ramadasa, 1608-1681)。他原名為那羅延(Narayana),自改名為拉瑪達薩,意即「拉瑪的僕人」,是虔愛派改革運動下拉瑪派的一支,標舉拉瑪是獨一的神,信眾應虔愛地崇拜。他天資聰敏,未滿12歲已經再沒有老師可以教授他什麼。他曾請求自己的親哥哥收他為弟子,因為他的哥哥已經收納了幾名弟子,但他的哥哥認為他應找尋一位更好的師父。就在他12歲那年,母親為他安排婚禮,拉瑪達薩曾多次拒絕母親的安排,但他的母親仍沒有改變主意,他的哥哥曾向母親說這樣做必鑄成大錯。就在婚禮那天晚上,拉瑪達薩離家出走,獨個兒在一個僻靜的村落修12年。到他24歲的時候,開始受人注目。之後他到處遊方遠行,拜訪聖地,廣收弟子,並建立印度教寺院,更扶助印度皇族對抗伊斯蘭教莫臥兒王朝的控制。他的一生並不算短暫,享年73歲,但他只經歷了第一、第三和第四階段,同樣沒有經歷第二階段家庭期。印度一般的凡夫俗子只會經歷第一和第二階段,至於第三和第四階段,森林期和遊方期,只有極少數超凡的聖者和有強烈追求之人才會這樣選擇。

 

印度教所指的人生四大目的:利、欲、法和解脫,是配合不同的人,以及不同的人生階段,也結合了業報與輪迴的思想。一生只求利與欲而沒有守法者,輪迴轉世的生命會受到惡報。只有償還一切果報者,才可以開展更美好的生命。一個人一生在守法的原則下追求利與欲,守法即尊敬神明及多行善事,他最大的成就,不單在人間享樂,更高者更可在天界如眾神明般享福,但即使此天界也是在輪迴生死之列。在天界享樂以後,他還是會不斷轉世在人間或行善或作惡,只要他仍執取利與欲,他永遠無法擺脫生死輪迴。每一生皆按其因果業報,生而又死,死而又生。只有追求人生解脫者,才可以有機會走出生死輪迴,得享永遠完美的生命,即與永恆獨一的主宰同在,進入永恆不退轉的國度,即使在天界中許多神明也未能達到。

 

要達到人生解脫,需要在家庭期以後專注精神修煉。當一個人年老體弱時,年青時代所重視的利與欲,對一個步向死亡的人來說,即使得到也無福消受。故此印度教所構思的人生四大階段,就是提醒人們在中年以後,應專注精神修養,把人生的目的放得更高,就是生命的解脫。印度教所提出的人生四大階段,正配合人生的四大目的,讓人有所選擇。對於香港社會,人們生下來被引導只求取利與欲。何謂生命解脫,一般人從來沒有興趣過問。人們認為年老退休後,最理想的生活就是享樂,或把自己盡量變得年青,打扮和言行思想盡量表現自己還是年青,彷彿沒有衰老。盡量保持青春就是人生的目的嗎?他們若認識印度教對人生的看法,對自己保持幼稚的思想會否感到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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