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維斯塔》
《阿維斯塔》是古波斯祆教的聖典,其成書的時間和地點,只能作大致推斷,即阿契美尼德王朝時期(公元前550-331年)已經有了古波斯祆教聖書,至於用何種文字寫成,卻無從可考。現今學者推斷此聖典經歷了三階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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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時期(公元前11世紀或更早)︰該教聖典《阿維斯塔》形成初步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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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時期(公元前7世紀初至前4世紀末)︰最早編訂的《阿維斯塔》被舉兵東征的亞歷山大付之一炬,聖典的部分內容被翻譯成希臘文而僅存;經過百餘年的希臘化,由復興而後達到鼎盛時期(公元3世紀初至7世紀中葉),《阿維斯塔》得以重新編訂,並湧現出數量可觀,旨在闡釋聖典的帕拉維語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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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時期(公元7世紀中葉以後)︰伊斯蘭教擴展時期,古波斯祆教大勢已去,日暮途窮。在接踵而至的侵略者破壞之下,《阿維斯塔》及其帕拉維語文獻損失慘重,所幸並未全部散亡。
從形成到銷毀,再由從新編定到喪失殆盡,幾經滄桑,只遺留了一份文化遺產,供學者研究和悉心還原,以作保存。
《阿維斯塔》所用的語言,因聖典而得名,稱為阿維斯塔語,是專門用來書寫宗教著作的文字,與印度梵文和古波斯語相當接近。《阿維斯塔》絕非一時一地由某人單獨寫作而成。《阿維斯塔》最古老的部分是《伽薩》,無疑是先知瑣羅亞斯德本人吟唱的詩歌,形成於瑣羅亞斯德時代,學者推斷為公元前11世紀所作,其年代可能更早。《阿維斯塔》其他各卷較晚,為後人所編,故含有不少與早期古波斯祆教教義相左的內容,其用語和《伽薩》語言也有顯著差異。
《阿維斯塔》(Avesta)常常被誤稱為《贊得.阿維斯塔》(Zand-Avesta),所謂《贊得.阿維斯塔》不是指原本的《阿維斯塔》,而是用大眾書寫文字帕拉維語對《阿維斯塔》進行註釋的譯著本,帕拉維語「贊得」(Zand)含有理解和認識的意思。在古波斯薩珊王朝時期(公元224-651年),古波斯祆教被奉行為國教,對聖典的註釋和評論有增無減,湧現出數以百計的經文註釋家。到了伊斯蘭王朝時期,人們不理解「贊得」一詞真正含意,誤把《贊得.阿維斯塔》當作是原本的聖典《阿維斯塔》。
〈薩珊時期《阿維斯塔》〉
據歷史所知,最早在阿契美尼德王朝時期(公元前550-331年)的《阿維斯塔》分為21卷,共815章,可惜在公元前4世紀被遠來東征的亞歷山大付之一炬。根據歷史文獻記述,在安息王朝時期(公元前247至公元後224年),國王沃拉赫什(Volakhsh),
公元51-78年在位,曾下令搜集散失於民間波斯古經的斷簡殘篇,或根據祭司口述的經文加以整理編輯。安息王朝時期《阿維斯塔》最終是否編輯成書,後世不得而知,流傳至今的只有薩珊王朝時期《阿維斯塔》的一部分。
薩珊王朝始創人阿爾達希爾(公元224-240年在位),其祖父幾代都是君主兼宗教領袖,篤信古波斯祆教。他在位期間,到處修築拜火神廟,並授命宮廷大臣兼祭司長收集、整理,重新編訂《阿維斯塔》。其子沙普爾一世(公元240-270年在位)下令將《阿維斯塔》中有關醫學、星相學、哲學和地理方面的內容,從希臘和印度等地收集起來,增補在聖書中。
沙普爾二世時期(公元309-379年在位) ,羅馬基督教勢力方興未艾,為了與之抗衡,大祭司長阿扎爾帕德奉旨重新編訂《阿維斯塔》。他代表官方麻葛(祭司)的觀點,在審定聖書時對《萬迪達德》卷改動很大,受到傳統麻葛堅決反對和嚴厲指責。為證明大祭司長阿扎爾帕德審定的《阿維斯塔》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特決定進行「神判」,將溶化的黃銅液澆到他身上,他竟然安然無恙,經受得住「火的考驗」。於是沙普爾二世欽定新編《阿維斯塔》為古波斯祆教聖典,全體國民必讀的寶典。為了方便教徒日常使用,阿扎爾帕德又選編出聖典的簡本,即《胡爾達.阿維斯塔》,詞意是「小阿維斯塔」。
根據帕拉維語文獻記載,薩珊時期編訂的《阿維斯塔》分為《伽薩尼克》、《達蒂克》和《哈塔克.曼薩里克》3大部分,每部分有7卷,總共21卷,共348章,約345700字。各部分主題如下︰
《伽薩尼克》 |
對《伽薩》詩頌的闡釋,主要講述天國知識。 |
《達蒂克》 |
涉及宗教法規和禮儀,主要講述塵世知識。 |
《哈塔克.曼薩里克》 |
討論天國與塵世的聯繫及其有關知識。 |
薩珊時期《阿維斯塔》21卷名稱和內容概要如下︰
名稱 |
章數* |
主題 |
(1)《蘇特卡爾》 |
22 |
敬神和修道 |
(2)《瓦爾什特.曼薩爾》 |
22 |
神聖的宗教事務和各種祈禱 |
(3)《巴格》 |
22 |
宗教禮儀和教育,其中3章分別闡述馬茲達教三大著名祈禱(見下部分)。 |
(4)《達姆達特》 |
32 |
世界創造、來世和終審日 |
(5) 《納塔爾》 |
35 |
天文和星相學 |
(6) 《帕賈格》 |
22 |
傳統宗教禮儀 |
(1)
《拉圖什泰》 |
13(50) |
政治、軍事和社會問題 |
(2)
《巴里什》 |
12(60) |
宗教法規 |
(3)
《卡什基斯羅布》 |
15(60) |
宗教規儀 |
(4)
《維什塔斯普. 亞什特》 |
10(60) |
對瑣羅亞斯德的保護者,傳說中的凱揚國王維什塔斯普的頌揚。 |
(5)
《瓦什塔格》 |
6(22) |
宗教行為規則 |
(6)
《奇特拉達特》 |
22 |
包括兩大內容︰一是有關治病行醫的條件和準則;二是從創世之初到瑣羅亞斯德傳經佈道的歷史、有關傳說中伊朗各部族及其風俗習慣、丕什達德和凱揚王朝諸帝王的生平業績,堪稱後世各帝王傳說的濫觴。 |
(7)
《斯彭德》 |
60 |
倫理道德、行善積德和瑣羅亞斯德的幼年生活。 |
(8)
《巴岡.亞什特》 |
17 |
有關阿胡拉.馬茲達和眾神祇,以及對祂們的膜拜儀式;論述諸大天神的職司。 |
(9)
《尼卡圖姆》 |
54 |
講述真誠、公正、個人權利和做人準則;涉及司法制度、法律條文、訴訟程序、審判治罪、執法機關的工作細則等,可謂一部「法律書」。 |
(10) 《伽納巴.薩爾. 尼賈特》 |
65 |
有關婚姻制度、信仰基礎和各種法律問題 |
(11) 《胡斯帕拉姆》 |
64 |
有關來世、對農民的獎懲和法令,以及他們享有的權利等。 |
(12) 《薩卡圖姆》 |
52 |
內容龐雜,論述帝王治國;公正廉潔;終審日;與邪惡作鬥爭的必要性;審判條件;法官、法院和司法人員等級;以及土地所有權等。 |
(13)
《萬迪達德》 |
22 |
保存最完整的一卷。有關地理環境、賈姆希德**的傳說、農業等有益工作、瑣羅亞斯德故事、行醫治病規則,以及對潔與不潔論述等。其內容與傳統伊朗雅利安人的習俗有明顯差異。 |
(14)
《哈多赫特》 |
32 |
論述眾神祇的職司、善者和惡者的亡靈在來世的命運和歸宿。 |
(15)
《斯托特.亞什特》 |
33 |
對阿胡拉.馬茲達和諸大天神的禮讚 |
*括號內的數字是亞歷山大入侵前未被焚燬的原本章數。
**賈姆希德(波斯語Jamshid)是古代波斯地區的神話人物,在古波斯祆教中被描述成為俾什達迪王朝(第一個波斯民族王朝)的第4個國王,與古印度婆羅門教《吠陀》中的人物閻摩(Yama) ──死神是同神異名,傳入中國後譯為閻魔羅,後演化為閻羅王。在〈梨俱吠陀〉中,閻摩(Yama)是第一個經歷死亡的人類,因此掌握了死亡的力量,成為居住在天界的神明。
〈馬茲達教三大禱文〉
在《阿維斯塔》中,馬茲達教三大著名祈禱分別是︰
(1) 〈亞塔.阿胡〉,禱文如下︰
「高貴者或宗教首領因真誠和純潔而強大有力,正如現世首領以自己的意志(實行統治)。以馬茲達的名義和意願採取行動者將享有善思的恩惠。神力和阿胡拉的國家屬於幫助貧苦百姓的人。」
(2) 〈亞謝姆.沃胡〉,禱文如下︰
「真誠乃至善也,為幸福之根源。幸福屬於渴望至誠的真誠之人。」
(3) 〈延格赫.哈塔姆〉,禱文如下︰
「我們讚美被造物中這樣的男女──他們因真誠和純潔而為阿胡拉.馬茲達所熟知。」
從此三大祈禱可以知道,真誠和純潔是馬茲達教最重要的品德,其他的優點與美德都是次要,中國道家修道就是要「歸真」,返回人類原初如嬰兒般純潔的狀態,不以聰明、虛假搬弄是非。誠實是修行人必須有的品德,在現代社會,人際交往,並不重視。
〈現存《阿維斯塔》〉
薩珊時期21卷本《阿維斯塔》,在阿拉伯人入主古波斯的頭二、三百年間一般保持尚好,至9世紀上半葉有所散失。繼阿拉伯人之後,古波斯遭受多個外族的入侵,古籍經文屢遭兵災之害和異教的毀壞,大部分已散亡,有幸保存的《阿維斯塔》文本不過83000字,相當於薩珊時期《阿維斯塔》的四分之一。
從公元3世紀中葉,古波斯祆教成為薩珊王朝的國教,公元4世紀聖典《阿維斯塔》形成定本後,直到伊斯蘭王朝時期最初二、三百年間,湧現出大批旨在闡釋古波斯祆教教義、教法和教規,註解《阿維斯塔》經文的帕拉維語著述,其中包括《贊得.阿維斯塔》,即薩珊時期《阿維斯塔》的帕拉維語譯註本。公元9世紀中葉以後,還陸續出現新波斯語的《阿維斯塔》譯註本。
《阿維斯塔》是伊朗最古的一部詩文總集,根據近代學者的研究,可將現存《阿維斯塔》殘卷劃分為6部分,即《伽薩》、《亞斯納》、《維斯帕拉德》、《亞什特》、《萬迪達德》和《胡爾達.阿維斯塔》。其中《伽薩》素稱「瑣羅亞斯德之歌」,為《阿維斯塔》語言最古老、編訂最早的部分。《伽薩》頌歌原是《亞斯納》的組成部分,因相傳是先知瑣羅亞斯德本人吟唱的詩篇,享有特殊的神聖地位,後人從《亞斯納》中抽出來,作為單獨一卷。現存《阿維斯塔》6卷名稱和內容概要如下︰
《伽薩》(Gatha) |
* 詞意為「配樂吟唱的頌歌」,印度梵文也有這詞。 *
頌詩因年代久遠,語言古老,深奧難懂,加上濃厚宗教哲理色彩,令人費解。 *
學者認為,能讀通《伽薩》,就能把握古經《阿維斯塔》的精神實質,只要《伽薩》部分尚存,足以使人理解古波斯祆教的真諦,是開啟寶殿的金鑰匙。 |
《亞斯納》(Yasna) |
*
詞意為「讚揚」、「崇拜」,印度梵文也有這詞。 * 古波斯人認為,凡值得稱頌的,即為有益、純善、永恆,也就是必須頂禮膜拜的神祇。《亞斯納》所歌頌的正是值得稱頌的天神地祇,上自阿胡拉.馬茲達及其六大從神,下至自然界諸神和一切有益的造物,乃至人類各種優良道德品質,全都具有「神性」,成為人們信仰和崇拜對象。 * 全卷共72章,古波斯祆教信徒繫在腰間的神聖腰帶稱為「科什蒂」(Koshti),由祭司的妻子用72根白羊毛線編織而成,含有教徒奉《亞斯納》72章為圭臬的寓意。其內容的重要,不言而喻。 * 其語言風格酷似《伽薩》,當出自瑣羅亞斯德弟子之手。 * 《亞斯納》最後一章最後一句,點明全篇主題︰「真誠乃唯一正道,別無他途。」 |
《維斯帕拉德》(Visparad) |
l 維斯帕,意即「所有」;拉德,意即「首領」、「出類拔萃者」。全詞即所有首領、所有出類拔萃者,印度梵文也有類似的字根。 l 阿胡拉.馬茲達是光明和生命的泉源,真、善、美的最高象徵,是《維斯帕拉德》歌頌的主要對象。其次是代表阿胡拉.馬茲達優良品質的六大從神,再其次是自然界眾神祇和各類善的造物。 l 阿胡拉.馬茲達的各種造物也有等級差別,每一類皆有「為首者」(拉德)。對所有善神、善行和善的造物的頌揚,歸根究底都是對阿胡拉.馬茲達的頌讚,一切美善皆源於祂。 l 還包括對年、月、日、每日五個時辰,以及各類祭祀用品的讚頌,故《維斯帕拉德》又被認為是對善神感恩戴德的「祭儀書」。 |
《亞什特》(Yasht) |
l 與亞斯納的詞根一樣,意為「祈禱」、「崇拜」。《亞斯納》是對善神及其造物的一般意義上的稱頌,而《亞什特》則是對某些重要善神的具體讚美。 l 現存《亞什特》只剩下21篇,均以神祇的名稱作標題,依次為︰神主頌、七大天神頌、第二大天神頌(火神)、第五大天神頌、水神頌、太陽神頌、月亮神頌、雨神頌、牲畜之神頌、光明與誓約之神頌、遵命天使頌、公正之神頌、靈體神頌、戰爭與勝利之神頌、正氣之神頌、宗教之神頌、財富與幸福之神頌、誠實之神頌、土地神頌、植物和酒神頌、勝利之神頌。 l 含有大量原始神話經改編而成的新神話和英雄故事,經世代口耳相傳和後人篡改製作,絕非出自一人手筆。 |
《萬迪達德》(Vandidad) |
l 意為「驅除妖魔的法則」,即「驅魔法」。古波斯祆教的魔︰Dev或Deva,是指瑣羅亞斯德時期伊朗雅利安人所崇拜的各神祇,梵文(Dev/Deva)意指神祇或品質。先知瑣羅亞斯德作為宗教與社會改革的倡導者,嚴厲責備守舊勢力的黑暗與邪惡。 l 現存共22篇,主要有關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應遵循的儀規和戒律,以及對違反者實行的各種懲罰,例如怎麼處理屍骸、怎樣避開不潔之物、怎樣行醫治病和懺悔贖罪等,可稱為《阿維斯塔》的法律部分或法典。 l 還包括神話傳說內容、亡靈的歸宿、惡魔的欺騙和誘惑、醫術、水的治療作用、巫術咒語等。 |
《胡爾達.阿維斯塔》(Khordah-Avesta) |
l 意為小《阿維斯塔》,是《阿維斯塔》的精簡本,在薩珊王朝沙普爾二世(公元309-379年在位)時期由大祭司長編訂,以供教徒在各種宗教節日、每月30天和每日5個時辰,以及穿教衣「索德拉」、繫腰帶「科什蒂」或婚喪嫁娶、紅白喜事時祈禱之用。 l 內含許多重要祈禱,故又稱為「祈禱書」。在長期流傳中,幾經後人增補和篡改,有不同的版本和抄本傳世。內裡摻雜不少禱詞,其內容與薩珊時期的原著有所不同,與反映早期古波斯祆教的《伽薩》差異更大。 l 有關日、月、光、火和水五種神聖物質的讚頌,稱為「五頌」,是《胡爾達.阿維斯塔》古老而重要的祈禱。從「五頌」中可知古波斯人特別重視日、月、光、火和水的崇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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